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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内科杂志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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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稿件的要求

1.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提供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左下脚,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二、投稿要求

1.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一般不超过4000字(包括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短篇论著、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

2.请通过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稿件远程管理系统进行投稿(登录中华医学会主页www.cma.org.cn点击“业务中心”进入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网上投稿成功后还需寄送以下几项材料:(1)稿件处理费,每篇稿件40元(请务必注明稿件编号),汇款地址:100710 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内科杂志》编辑部收;(2)单位推荐信: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3)一份打印件(也需注明稿件编号);(4)若此项研究为基金项目者,需附批文复印件。投稿过程中如需帮助请致电编辑部。


三、稿件处理

1.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2.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先通过稿件远程管理系统发回稿件,修改稿打印件寄回本刊编辑部,并需作者签字注明该稿件无一稿两投。

3.“快速通道”的稿件要求: 对符合“快速通道”要求的论文采用特定审稿流程,在收稿后1个月内就论文审稿结果(以“快速通道”发表、按普通稿件处理、退稿)给予答复,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在收稿后4个月内予以发表。“快速通道”论文必须具备创新性、重要性和科学性,该论文的早日公布将对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作者在投稿前应与编辑部联系说明研究的基本情况。在得到确认后,在稿件远程管理系统投稿,投稿成功后将稿号告知编辑部并通过特快专递将纸版稿件寄送编辑部。稿件应符合本刊稿约的要求并附单位介绍信。作者应提供说明论文需要通过“快速通道”发表理由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同时有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至少有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作者可推荐3~5名审稿专家(需注明其详细联系方法,包括Email)供编辑部参考。应提供作者的通信地址、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 凡要求进入“快速通道”稿件,需交纳审稿费每篇400元。汇款至100710 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中华内科杂志》编辑部,附言中请务必注明“快速通道审稿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在网上投稿成功后3个月内未明确处理意见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本刊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进行如下处理:(1)刊登撤销该论文及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2)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3)2年内拒绝发表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于一稿两投,但投稿时必须注明。

5.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四、相关费用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40元。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费用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